人力成本,指企业用于雇佣和培养员工的各种费用支出。人力成本的计算涉及多方面,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培训及其他必要支出。一般情况下,企业有两种测算方法:一是人力成本核算方法,二是员工薪酬核算方法。在编制员工薪酬时,按月计算出人员工资及各类成本费用开支;同时将员工薪酬与科室绩效、员工岗位及劳动工作量等因素挂钩。按照人力资源的理论方法建立起“固定成本+浮动费用”三部分关系,即可确定某一个科室在计算中所需支付的人力成本总额。

一、成本结构

所谓“成本结构”,是指成本结构中成本要素和费用组成构成的基本框架。是企业为了控制管理费用开支、节约经营开支而将资金投入到能够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活动中去的经济行为。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人力成本支出。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力成本是人力资源的一种可量化的直接消耗成本。在确定了成本结构之后,应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合理的成本。成本结构一般有四个要素,即总费用率(KPI值);基础费用率(含职工薪酬比重);主要项目费用率(一般项目费用率);浮动项目费用率(包括项目经营成本率和项目销售利润率)。对于人员薪酬结构和基础费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KPI值=薪酬总额/人数*1:1,即绩效工资*福利薪酬+个人奖金。

二、成本计算依据

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培训及其他必要支出:为实现医院的目标,员工承担各项工作的成本支出项目。包括:(1)固定生产成本=工资总额+各项福利+工资性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工资、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2)浮动费用:用于补偿医院员工实际发生费用和因不合理导致的浪费。根据企业制定的内部薪酬制度,如工资总额与单位成本挂钩的原则,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具体标准如下:不同级别的工人按照其工资水平确定,同一级别的员工,其工资水平与企业最低工资水平相同。但不同级别工资水平略有差异——即在同一行业和同一档次中工资标准最高的。以上两种薪酬方式都是属于最低工资水平——平均工资的一种形式,如果需要可以另外进行折算。

三、成本分配原则

成本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原则:(1)合理成本分配原则:根据不同科室的劳动量及工作量大小确定科室薪酬水平;(2)成本最小化原则:按最合理的人力成本计算结果确定职工的收入;(3)节约原则:节约的部分作为成本投入;节约的部分按工作量核算;节约的部分应按固定的方法计算。可减少或避免计算人员负担而增加员工收入;减少增加成本(如:增加职工工资等);减少增加成本,增加收入;增加福利支出等;节约减少应由员工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不应该用于弥补支出;(3)合理与有限度原则:以最小投入实现最大利润,成本最低化原则;(4)定额与可变成本之间的分摊原则:成本按固定比例计算分配,浮动不固定。

四、费用分配方法和步骤

一般采用“三部分加总”法进行分配,即固定成本占80%,浮动费用为20%,人员工资占15%。计算方法如下:1、固定成本:人力成本=人员工资+各项福利+培训费,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医保、生育补助、养老补贴等。2、浮动费用:即部分浮动费用,按固定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3、各科室分配原则:科室超额部分的10%分配给员工;未超额的部分(或超定额部分)与相应系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