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将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那么,在过去的一年中,社保费征缴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企业如何规避社保费的税务风险?带着这些问题,我对《人力资源与税务》杂志进行了采访。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人力成本是指员工因提供劳动而获得报酬的过程,所以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关于人力成本的税务风险包括:员工是否缴纳了社保费用、是不是应当缴纳了社保费、如何缴纳社保费用及如何确认应该缴纳的费用。

1.劳动关系调整

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社保费,将劳动关系予以调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向社会保险基金账户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只要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即可取得社会保险待遇,即视为劳动关系的存在等。如果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社保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征收,不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2.社保费入税

企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3.人力成本税务合规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个人取得的收入为生活合理支出;合理必要的支出”。税务机关应合理判断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否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并将其作为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依照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应当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所得额应当遵循法定征收原则;(二)所得额能够合理确定;(三)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即可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税制中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是否需要向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中含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各项专项所得。其二是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个人独资得到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等合伙性质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股份所得、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劳动报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采用劳务组织、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所得,是指个人因劳务负担而取得或者属于自己所有的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应税所得项目缴纳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人力成本属于个人劳动所得,并且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并且属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范围之内。如果公司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来自于纳税人等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提出疑问或意见建议,为回应社会各界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变化产生的疑问,并作出回应,在此我对纳税人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个建议就是合理避税;第二个建议

4.人力成本的税前列支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力成本是一种可以税前列支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已经发生。同时,随着社保费用征收主体为税务部门,人力资源成本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比如,当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后,企业就不再是单纯的企业经营活动了。由于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约定员工的薪酬和福利费用属于社会保险性质支出而不需要在税前扣除,因此社保由税务机关代缴也无法避免。对于此类争议风险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根据税法第47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得扣除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对于人力成本的分配就需要先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于员工的工资进行税前扣缴后超过国家规定限额(扣除标准)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不足部分实行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支付。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因此,对于符合条件且确需税务机关代扣代缴员工公积金或年金等需要予以所得税前汇算清缴的费用可以取得所得税前进行列支。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全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实际发生支出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时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内据实调增。所以对于以上4个问题进行简要阐述即可。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四险一金”等政策的变动是无法规避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税的减免,因此对于员工社保费用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若不能够及时控制相关税费支出而导致公司不能真实产生应纳税所得额时会产生较大税款损失,那么也将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如果造成重大影响,则可能导致丧失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资格。所以在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应当将社保由企业代缴转交给当地社保局统一征缴后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