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在采购环节优先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合作,并在合同中明确发票开具条款
2. 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将发票提供情况纳入供应商评级体系,对长期无法提供合规发票的供应商减少合作
3. 强化内部报销制度:实行"无票不报销"原则,特殊情况需高层审批并附说明,定期开展发票管理培训
1. 简易计税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建筑清包工、特定货物销售等)可申请简易计税,降低对进项抵扣的依赖
2. 税收洼地政策:在江苏等园区注册公司可享受增值税/所得税财政返还(最高可达地方留存的80%)
3.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季度销售额≤3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个体户年所得≤200万元部分减半个税
1. 灵活用工平台合作:通过品为企服等正规平台发放薪酬,可获得6%增值税专票作为进项抵扣,同时优化人力成本
2.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注册个独企业可避免企业所得税,按核定税率缴纳个税(综合税负可降至3%以内)
需特别注意长期进项不足可能引发的三大风险:增值税税负飙升(如贸易企业税负或达13%)、利润空间压缩(附加税同步增加),以及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稽查风险。建议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制定个性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