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货物转移或服务提供行为时,虽未直接收取对价,但根据税法规定需按销售行为缴纳相关税费的情形。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同时确保合规经营。以下是视同销售的主要筹划策略:
1. 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根据代销商品数量收取手续费,作为劳务收入纳税。这种方式下,委托方按实际销售确认收入,受托方仅就手续费缴纳增值税。
2.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这种方式下,双方需明确协议价格,合理分配利润以优化税负。
1. 随货搭赠:在销售货物同时赠送同类或其他货物,且赠送货物价格不高于销售货物金额时,可不单独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折扣方式:采用预折扣、订单折扣或发票折扣等方式,通过降低单价而非单独赠送来避免视同销售认定。需注意折扣金额应在发票金额栏显示,而非备注栏。
1. 机构间货物移送:同一县市内机构间货物移送不视同销售,但需注意若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仍需视同销售。
2. 自产货物用途规划:将自产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等商业目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而用于集体福利则需视同销售,应合理安排用途。
1. 赞助支出:企业发生赞助支出需作视同销售处理,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可计入广告宣传费在限额内税前扣除。
2. 员工福利:将自产产品分给员工作为福利时,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但可计入职工福利费在限额内扣除。
1. 业财融合:财务人员应参与销售政策制定,确保营销方案在满足业务目标同时符合税收合规要求。
2. 申报管理: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正确填报《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等相关表格。
3. 价格策略:避免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顺序核定销售额。
通过以上筹划策略,企业可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有效降低视同销售带来的税负影响,实现税负优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