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税务筹划

一、核心税种与风险

1. 所得税处理

  • 企业所得税:需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按公允价值计税)与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满足"12个月内不改变实质性经营活动"等条件可适用特殊性处理。
  •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计税,若转让价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收入(如0元转让可能按净资产1000万元核定个税200万元)。
  • 2. 印花税

  • 按转让金额万分之五缴纳,低价转让可能触发税务机关参照核定收入补征(如0元转让被要求按净资产100万元补税500元)。
  • 3. 跨境风险

  • 通过境外壳公司间接转让境内股权可能面临双重征税,需合理适用税收协定(如香港G公司案例中两次转让价差引发税务机关追缴)。
  • 二、筹划策略

    1. 利润分配优先

  • 先分红再转让可降低税基。例如:未分配利润1400万元的公司,先分红再转让股权可节税105万元(企业所得税从172.5万降至67.5万)。
  • 2. 交易结构设计

  • 特殊性税务处理:满足"股权支付比例≥85%"等条件时可递延纳税。
  • 资产剥离:若企业房地产占比超20%,可通过资产重组避免股权转让被认定为实质房产交易(否则需补缴土地增值税)。
  • 3. 政策工具运用

  • 利用《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如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印花税减免等优惠。
  • 三、典型案例警示

  • 低价转让风险:宣城M公司股东因低价转让股权被追缴税款4900万元,税务机关对1个月内转让价翻倍的异常交易重点核查。
  • 跨境架构审查: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间接转让境内股权,若未披露关联关系易引发反避税调查。
  • 建议结合具体交易背景,综合运用分步交易、税收协定等工具,并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处理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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