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在采购环节优先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合作,并在合同中明确发票条款^[1][2][6]^
2. 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将发票开具情况纳入供应商评级体系,对长期无法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减少合作
3. 协助小规模纳税人:对必需的小规模供应商,可指导其通过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1. 分设纳税人身份:通过设立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承接个人客户业务,降低对进项票的依赖
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业务(如建筑清包工、仓储服务等)选择3%简易计税
3. 分离产品与服务定价:将混合销售中的服务部分单独计价,适用6%税率而非13%
1. 严格报销制度:实行"无票不报销"原则,特殊情况需高层审批并说明
2. 定期发票培训: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员工索票意识,将发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3. 业务流程审计:定期排查采购、费用报销等环节的票源缺口
1. 申请区域性税收返还: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采购/服务中心,享受地方留存部分返还
2.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对生活务业等特定行业,可叠加适用进项加计抵减
3. 灵活用工平台:对临时用工需求,通过合规平台获取可抵扣发票
所有筹划需基于真实业务背景,避免虚开发票风险。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量测算不同方案节税效果,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