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有工作经验的劳动者或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向求职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选择适当的人选,来完成相应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招聘和雇用、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费用(含住房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三大类。招聘费是企业在正常开展招聘活动时进行劳务费支出。但人力成本也可以纳入其中,具体方法是:先根据用工需求确定应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和税率,然后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1、薪酬的构成

薪酬的构成,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形式的工资以及津补贴。在这一点上,不同的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公司要求员工有购房资格,有的要求员工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还有的要求员工要提供社保报销凭证等等。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津贴往往具有保障员工权益及福利的性质,但它并不构成职工福利费支出的项目,所以一般不作为企业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如果企业确实需要职工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住房补助或津贴的话,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方可进行发放,一般不列入税前扣除项目,也不计入当年其他经营收入扣除情况。

2、个人所得税计算

用人单位将招聘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项目进行纳税申报,时需提供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应聘职位等有关信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信息综合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并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的应税所得,为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六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附加扣除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个人的应税所得,为纳税年度终了后十二个月内从中国境内离开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境内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的余额;按照中国境外人员回国前十二个月平均每月收入额减去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按照中国境内公民年满60周岁计算的可免税人数;按照中国境内公民年满65周岁计算(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办理独生子女资格认证后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的时间等计算纳税。

3、人力成本摊销

人力成本摊销是指由劳动者从事的劳动活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所发生的费用,除扣除为正常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外,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人力成本,准予扣除。按规定需要将所有劳动者工龄(不含试用期)作为一个连续计量单位计算。企业为了避免雇佣过程中发生错误、浪费等情况发生而将劳动者的工龄作为一个连续计量单位使用,并将该单位的工龄计入人力成本中扣除。

4、人力成本的确定方法

人力成本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力资源,是以一定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为基础进行计算。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社会保险待遇、住房公积金是固定比例的;劳动时间以每人每月不超过24小时为标准按一定比率折算成货币时间,折算后不得低于法定退休年龄。此外,企业还应根据其经济效益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总额调整机制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同企业实行统一的工资总额标准。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手中的补贴和福利费必须全额计入用工成本,作为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合理支出。

5、注意事项

虽然法律规定的薪资标准都是统一的,但用人单位也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对员工发放的薪资与当地的物价水平、工资发放时间等因素是否相匹配;其次,企业在发放薪资时可以选择内部福利发放,也可以选择以劳务报酬形式发放,但应当注意的是,对外劳务派遣的,派遣员工须取得用工单位出具给派遣单位的派遣用工证明。同时,由于劳务报酬具有转移性等特点,故企业在发放工资时还应当进行汇算清缴以及留存备查,以确保税务和会计核算合法合规地进行申报。因为汇算清缴是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计算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义务,只有取得合法有效证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后才能得到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税款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