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所需要的资金和费用。人力资源成本通常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各项所需的其他费用,其中在社保费用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特别高的费用。目前,中国已有企业单位和个人超过350万人,而这部分企业员工总数约1000万。人力资源成本与 GDP增长呈正相关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总成本不断增加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研究表明:我国人力资源成本包括工资成本(占当年 GDP的2.4%)和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两大类。其中住房公积金是用于劳动者支付房租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不变所形成的职工福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支出及职工享受比例降低后需由职工个人支付的费用;退休待遇支出是指除企业年金之外应由国家依法从企业或个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外,再加上各种补助。我国当前实行“两个免征”政策,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或3%,这对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有一定程度冲击。

一、工资成本

职工工资成本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正常工作所支付的工资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福利所支出的成本。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是按固定工资计算薪酬。此外,由于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企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因此人力资源成本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工资成本指企业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及职工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所支出的费用。职工工资总额主要是指在职员工在一个工资年度内(以当年7月1日为时间起点)向本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总和(包括单位缴纳但个人缴纳的)。

二、福利费

是指企业为了给职工提供某些福利而对其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称,包括:伙食补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救济费、防暑降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离休费、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安家费等。目前福利费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与工资相比作用越来越大。福利费的费用构成中占比较大的部分为工资收入的5%-10%(如医疗费、福利费等);非福利费包括工资以外其他费用和职工福利、工会经费等。我国福利费占工资收入比例低于10%(如医疗补助费)。

三、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主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简称住房公积金。我国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委托地方政府实施。住房公积金属于福利性质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和严格监督,主要用于职工支付房租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支出。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未成家的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四类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应各缴存一年);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经济组织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四类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应各缴存一年);自2008年1月1日起允许未缴够规定年限满一年的机关和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按5%-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退休待遇支出

退休待遇支出是指除企业年金之外应由国家依法从企业或个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外,再加上各种补助。养老保险改革后,参保人员领取退休待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单位支付养老金给个人,另一种方式是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社保费。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单位给职工的支付比例过高,而个人对退休待遇的支付意愿不强,这会导致退休职工生活水平低。因此我国已于2008年实行退休待遇“现收现付”制度,即退休人员在办理了在职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后,退休时从其所在企业领取的养老金作为离退休后养老金金额。按目前情况来看,这种制度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水平造成了一定冲击。此外,我国退休待遇支付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