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离高税率业务: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将混合销售中的高税率业务(如13%增值税)与低税率业务(如6%现代服务)拆分。例如设备销售与安装服务分别签订合同,安装部分可适用6%税率。
2. 资质与合同分立:具备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在销售自产设备时单独签订安装合同,使安装收入按9%建筑业税率计税,而非并入设备销售按13%计税。
1. 主辅业务界定:若企业以服务为主(收入占比超50%),混合销售可按服务税率计税;反之则以货物销售计税。可通过调整业务比重选择有利税目。
2. 兼营行为转化:将混合销售转为兼营行为,分别核算货物销售与服务收入,避免从高计税。例如销售家电与安装服务分项列示收入。
1. 税收优惠利用:关注区域性/行业性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间接降低税负。
2. 供应链调整:优先选择可开具专票的供应商,弥补进项缺口,降低增值税税基。
1. 资质合规性:拆分业务需确保子公司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如建筑安装资质)。
2. 合同条款明确:在合同中清晰划分不同业务类型的价款及服务内容,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混合销售。
> 案例参考:某企业将8000万元设备销售合同拆分为7000万元销售(13%)+1000万元保养服务(6%),节税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