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住宅免税政策:控制普通住宅增值率≤20%可免征土地增值税,需通过定价策略或成本分摊实现。
2. 税率跳跃规避:避免增值率跨档(如50%、100%、200%),通过调整售价或增加扣除项目降低适用税率。
1. 分散收入类型:分开核算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收入,普通住宅单独适用免税政策。
2. 增加扣除项目:合理扩大开发成本(如装修、配套设施投入),提高可扣除金额以降低增值额。
3. 合同分签:将房屋销售与装修合同分开签订,降低销售环节计税基数。
1. 分期项目清算:分期开发独立清算,避免高增值项目拉高整体税率。
2. 合作开发:以土地投资入股合作建房,符合条件可暂免土地增值税。
3. 自持与出租选择:自持物业仅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负低于销售模式。
1. 延长持有期:满2年出售可免征增值税,降低交易成本。
2. 递延清算:通过延缓竣工或分期销售延长税款缴纳时间,利用资金时间价值。
以上方法需结合企业具体项目及地方政策差异灵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