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部分地区仍对律所强制查账征收,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财税[2000]91号,若账目混乱或成本凭证不全,可申请核定征收。
2. 纳税人身份选择:根据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水平,选择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身份,优化增值税税负。
1. 最大化扣除项:律师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固定资产通过折旧/摊销实现当期节税。
2. 工资与年终奖平衡:合理划分比例避免适用45%最高税率,利用免税福利(如社保、公积金)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1. 合伙人数量调整:收入既定时增加合伙人数量,降低增值率及适用税率。
2. 工作室模式:雇佣律师转为工作室合作,降低社保与个税压力;兼职律师通过工作室开具专票,减少律所增值税成本。
1. 税收园区入驻: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政策,仅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无分红税。
需注意律师行业监管严格,个体户、灵活用工等模式可能不适用,且税收监管力度大(如国税发〔2000〕149号专门规范律师个税)。建议参考《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等专业书籍系统学习理论方法,或通过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