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司属于科技企业,技术含量较高。咨询公司的员工都是与咨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企业税收筹划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咨询公司采用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我们知道,按照税法规定职工薪酬应在工资总额内据实扣除。

一、计算方法

我们来看看企业如何进行人力资源成本的结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企业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业主提供雇工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福利费、劳保用品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工资薪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咨询有限公司员工的薪酬支出为800万,因此税务上需要考虑增值税政策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值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不超过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收取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账户,以人民币40万元为标准计算其所得;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计入当期损益;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除。本案例中计算得出 A公司需缴纳所得税930元以及按规定加计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缴纳个税50万元等金额科目所需要结转。

二、会计处理

咨询公司每年按照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总额与提供劳务的收入之和应为企业工资总额的80%。会计上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在实际发生时计提、结转员工工资或基本工资及其他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员工福利》规定:“企业发生工资薪金支出时,应当按照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规定的金额,计入应付职工工资、薪金总额。”

三、结转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相关社会保险费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各纳税人的职工薪酬应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或劳动报酬;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薪金不得一次性扣除的项目以及国家统一规定不能扣除或分期扣除的项目,不得在当年一次性扣除。其他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告所称职工薪酬应当在工资薪金和相关福利费中列支。但个人取得该工资薪金所得需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代扣代缴时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从应缴纳个税中一次性扣除。这就是计算方法: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一次性扣除,但是员工自行提供劳动保护、劳动定额或者社会保险以及相关费用发生符合规定的,允许据实扣除。

四、核算结果分析

通过计算,得出咨询公司年末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69万元,其中员工的工资总额为96万元。职工薪酬总额合计为59万元。再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咨询公司在本次核算时发生的费用为294万元!该咨询费和销售费用分别为16万和12万元。另外还有未分配利润。计算结果:2023年该公司实际应交税金为:367.39万元。由于该项目是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式中涉及成本结转问题,所以未结转至“其他业务支出”中。咨询公司应将职工薪酬(不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全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其中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五、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不超过规定标准的福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从工资薪金中扣除后,结转下期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或费用。人力资源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该咨询公司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要在税前摊销。同时明确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条明确:对个人从事研究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工资薪金所得20%的部分,可以作为企业的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咨询业可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在计算个税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举例

A公司2017年实现利润200万元,2023年亏损300万元,2023年预计亏损500万元。那么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可以享受多少呢?优惠政策:A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企业,成立于2010年9月,经营范围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等。A公司实际支付给 B公司报酬210万元。A公司的职工薪酬是400万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的规定:对个人为企业提供财产租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房产税。享受优惠条件:企业向个人支付给租赁双方的租金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风险提示:

咨询公司采取人力资源成本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因此企业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人员费用进行分摊,使其能够被企业正常使用,才能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没有充分了解国家税收的相关规定,就擅自将成本费用进行分摊或者结转成费用支出。那么税务处理就很有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时可以税前扣除和税后列支两种情况,前者不允许扣除税务机关通知规定不能扣除的费用;后者规定不允许扣除的费用也是可以扣除且是税前余额,因此企业在实际发生时要按照规定抵扣或转销,需要在年度利润分配中予以调整。企业有需要注意纳税调增情况。如果您发现以上信息与本文不一致,请联系我们核实处理并提供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