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率减免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3][4][5]^。
2. 享受条件
需同时满足:
3. 申报方式
通过预缴或汇算清缴申报表自动享受,系统智能预填减免税额。
| 优惠内容 | 有效期 | 来源文件依据 |
|-|-|-|
| 所得额分段减按25%+20% | 2022.1.1-2027.12.3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 附加税减半 | 2023.1.1-2027.12.31 | 财税2023年第12号文 |
如需进一步操作指导,可参考税务机关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