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间股权转让(如同一控制下且支付对价中股权占比≥85%)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实现税款递延。
2.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
转让前将目标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免税),并分配未分配利润(居民企业间股息免税),降低股权转让溢价。
3. 股权划转免税操作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若满足商业目的合理、12个月内不改变实质经营等条件,双方均不确认所得。
1. 正当理由低价转让
直系亲属间转让或提供证据证明企业因政策调整经营受损,可适用低价转让(如0元转让给配偶无需计税)。
2. 增加股权原值
转让前以知识产权评估增资,扩大计税成本。例如,个人股东以评估价500万元的专利增资,转让时原值从200万元增至700万元。
3. 分期支付+延迟过户
协议约定分期付款并延迟办理工商变更,所得税纳税义务可递延至款项收讫且手续完成时。
在海南、横琴等地区设立有限合伙持股平台,转让平台份额替代直接股权转让,享受地方税收返还。
通过境外壳公司持有境内股权,利用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需注意反避税审查)。
对不动产占比高的企业,通过评估报告合理降低股权公允价值(需确保评估真实性)。
建议结合具体交易背景选择合规方案,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出具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