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避免成为高税国税收居民:通过调整管理机构所在地或缩短在高税国的停留时间规避居民管辖权
2. 选择非常设机构模式:短期跨国经营中避免构成东道国的"常设机构"以规避所得税
1. 投资低税率地区:优先选择企业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地区,如开曼群岛、香港等避税地
2. 利润转移:通过关联交易将高税区利润转移至低税区,常见手段包括:
1. 子公司vs分公司选择:
| 类型 | 优势 |
|||
| 子公司 | 独立法人,可利用东道国税收优惠 |
| 分公司 | 亏损可合并报表抵减母公司利润 |
2. 中介公司架构:设立国际金融公司/贸易公司处理跨境资金流,降低预提税
1. 双边税收协定:利用63个与中国签约国的税收抵免条款避免双重征税
2. 区域性优惠:瞄准经济特区(如海南自贸区)或高新技术产业税收减免
1. 递延纳税:通过会计政策延迟收入确认时间,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2. 税基调整:充分利用各国费用扣除标准差异(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重要提示:所有筹划需符合OECD反避税规则及中国《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要求,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