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是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利用,以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为目的实施的一种方法和手段。是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合理有效管理和运用,以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对本例进行成本核算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编制说明〉》(发改基础[2011]676号)《人力资源开发成本》中“人力资源管理”部分规定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人力资源成本构成进行详细说明。例1:为使员工与企业利益相一致,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对其工资进行控制,实现了工资总额分配制度和员工福利。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劳动生产率和提高经济效益。

一、基本情况
本企业已建立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制度”,并已完成本例的人力资源费用核算,主要包括工资总额、福利、培训、加班工资、津贴、年终奖等。其中:岗位工资、津贴和加班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性别、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按照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补充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为满足职工生产生活需要而支付给职工本人或其亲属的福利费以及职工发生的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企业应当自向员工支付工资之日起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财务当期损益、费用或损失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应视同已支付劳动报酬或已解除劳动关系而直接计入财务当期损益。
二、核算过程
按企业财务部门所要求,将本企业的员工人数比例、工资额等信息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人数、工资额等信息为公司编制了员工薪酬预算方案。在该方案下将人员变动情况及实际员工人数与计划进行了调整。对调整后的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编制了人力资源成本预算表及表1.
三、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职工薪酬分为:薪酬外的其他支出。对于已取得的职工薪酬需在提取工资总额时扣除相应年限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成本。对于已在当期计提了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将职工薪酬扣除相应年限内已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成本。根据上述核算,如果企业不想把因员工薪酬确认的会计利润放在报表上进行统计确认,可以将应提取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四、成本费用计算表
表中除人工成本按月计提外,其他项目均由实际发生额决定,因此各项目的直接费用均为实发生额。(1)本例中,本年度直接费用为218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缴纳125.9万元。(2)直接支出132.2万元,包括工资差额18.8万元。
五、结语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技术,涉及到所有生产、管理部门,以及整个企业。目前,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还没有专门的标准与方法。本文在对某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核算中的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结构分析与讨论时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手段:在人力资源成本中增加员工收入;采用多种方法收集员工在企业期间的劳动时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培训经历等相关数据;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其劳动效率及劳动强度进行合理计算、评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