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经营管理目的而发生的费用。人力资源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以及其他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辅助费用。对这些费用实行成本加权平均法核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员工在企业中除为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外,应将其分配给各成本参加者,即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个人以及与该费用有关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薪酬纳税政策》等国家规定是按照工资总额、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登记费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五险一金”后缴纳的人群。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应该执行新的标准,没有必要再重复计算员工工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薪酬进行成本核算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下:工资:(1)员工应支付工资指单位根据其劳动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中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在员工任职单位内确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待遇范围内确定的工资收入。

①因员工离职而终止工作的员工工资;

员工离职后,单位应从该员工原支付工资中支付其原剩余工资,其剩余工资可在原工资总额中扣除。员工因工死亡或病故,单位应支付该员工原剩余工资,并从死亡或病故时其原剩余工资中扣除,其剩余工资在确认死亡或病故时点,应扣除死亡或病故时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医疗、工伤及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费用和职工伤残补助金。此项收入应在扣除上述因素后,按实际发生额入账。(2)支付给其他人员的工资指单位按其劳动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和有关个人给其提供报酬和其他福利方面所支付的工资,包括住房补贴;津贴;其他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同时也为单位劳动保护负担部分或为本单位负担部分(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有关社会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费)。

②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奖金;

奖金,是指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取得的、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或者为完成规定的目标所作的奖励;奖金的种类有很多,如工资卡、岗位津贴、年终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安全生产奖、效益工资、年终奖金等。(2)奖金应从实际成本中取得。根据规定,奖金需要通过“工资科目”进行核算。(3)除奖金外,应按以下方式确定工资收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

③企业为保障工资支付而发放给个人的津贴补贴(按规定计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或保险基金、公积金等)。

(2)职工福利:企业发放给劳动者和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员工的各种名目的福利费用,按其发生额均计入工资总额。其他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包括企业为保证员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如住房补贴、交通补助、出差费用、节日补助、生日补助等。(3)职工福利:包括企业为员工提供生活条件和设施,在工资薪金之外所发给的特殊困难职工、孤儿和残疾保障等待遇。不属于职工福利的员工应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应负担福利费:单位所给予的福利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