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对人力进行投资所发生的成本。在会计核算中也叫人力资源总支出。一般企业对工资支出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人力资源成本,采取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是“工资总额”模式,另一种是“其他”模式。在进行工资总额核算时,企业应按照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企业职工薪酬费用及个人薪酬费用支出总额。企业发生经营管理费用时,应按照该业务的发生时间、金额及所在行业等分别计提相应费用,形成经营管理的基本支出后,再按照规定计提各项管理费用;发生资本性项目支出时,应在当期资本性科目中贷记“管理规费”或“财务费用”。

一、薪酬和个人薪酬的区别
薪酬是指个人从获得一定报酬或提供某种服务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直接的金钱报酬和间接的其他收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补贴,年终加薪,超产奖励,其他等。个人薪酬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年终加薪等。工资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发放的各类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会计核算方式
一般会计核算,企业应当将企业发生或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等费用,按照各工资项目单独设置账簿,并通过“工资总额”和“工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工资总额的核算主要是将全部应由职工个人支付或发生但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工资项目,以取得相应成本金额作为计算的依据或账务处理方法。此外,为适应不同地区市场环境和管理需要,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经济利益需要,在不影响已知或预期实现经济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人员工资总额或工资明细科目核算方法。在计算职工个人基本工资时,为控制有关部门规定职工薪酬水平较高或其支付能力较强的地区人员薪酬水平较低的地区以及按国家规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工资总额时需加用职工个人基本工资系数以使之处于合理区间;除国家规定实行加权平均法外,还需加用职工工资系数以使之处于合理区间并使之处于合理增长区间;同时还要对部分地区采取加权平均法按职工薪酬水平较高和相对缺乏的地区为标准进行比较。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范围内,企业发生的薪酬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2、按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后,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按税法规定,不得扣除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业务不适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5、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结束语
通过对上述方法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对人力资源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职工岗位所需人员的实际数量和结构,客观反映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但是,如果以成本法计算成本时,在计算应缴税金时将职工人数加起来即有一定比率的差额计入“管理规费”或“财务费用”科目。由于计算员工薪酬时职工人数是与成本法计算结果相一致的,因而在实际计算应缴税金时还应当剔除了这部分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在计算员工薪酬时应并入“管理规费”科目进行核算。.....。....计算出实际应缴税额来,与实际税负不符并不是很合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