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通过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的劳务(劳动)服务。本产品包括人力资源代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薪酬与福利顾问(包括咨询)、职业指导。通过本产品提供的咨询,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实现优化人才配置,降低单位用工成本,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作为独立法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产品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其成本进行核算。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经批准设立以及符合条件且经营范围为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业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下列情况外不再扣除”(财会〔2017〕18号)。本产品主要包括:(一)企业设立以来办理或委托办理的劳动用工、人事代理手续费用;(二)向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支付费用中不含劳务报酬项目;(三)企业提供劳动监察服务、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工伤赔偿业务以及其他为劳动者提供劳务派遣等有关的业务;(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之相关费用。

1、核算原则
A、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的服务对象提供的专业化、个性化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和专业人才的劳务派遣服务,应当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不收取服务费的,应当以委托服务形式直接计入成本。B、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支付的各种劳务报酬项目、向企业支付的各项款项,应按照不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计算确认;不超过增值税税额的部分,不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政府补助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C、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缴纳税费中不含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中的劳务报酬项目的部分。C、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以及开展相应的专业服务而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属于企业工资薪金范围;属于职工福利费以及属于其他各项费用项目的支出,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算并在税前扣除。属于国家允许抵扣的项目。D、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组织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而发生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属于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所发生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本企业资产出让或者担保以及与交易有关的税费不予扣除。
2、会计处理
企业设立之日,本产品确认收入的支出,在收到支付的全部价款后,作为本期收入的一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该科目反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生的相关服务收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劳务报酬支出为收到的各种付款手续费。企业发生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支出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为企业提供劳动监察服务项目作为服务支出,可在“营业外支出-销售商品及劳务支付的税费”科目核算,计入本产品成本。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中与本产品直接相关的人工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与取得收入相关的税收政策调整等非货币性资产处置损益也应在企业当期进行分配,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收入——无形资产》规定核算所取得的无形资产;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价款;提供劳务过程中获得的报酬。为企业支付的职工薪酬等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以满足会计核算需要,同时也是企业利润分配使用支出。

3、成本归集及分配
对于需要进行人力资源成本核算的企业,在按照业务发生核算方式和会计制度进行成本归集和分配的基础上,将各项目的成本费用分别归集到各成本费用的项目中,在成本分配时,应按照不同项目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其收入总额(支出额)分配到人员,分配到各相关岗位上。其中由员工直接支付的直接劳动用工、人事代理等直接成本及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业务发生时直接计入本部门成本。由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其他雇员中支付的报酬应在其实际收入扣除应付职工薪酬后,计入当期成本的部分。因其是发生在各营业地点的直接支出,应计入营业成本;同时作为直接项目由其他支付给员工之薪酬及福利开支也计入管理费用。由雇员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提供者应提供劳务单位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所约定由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水平。属于该劳动者个人的部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与此相关的福利)作为工资薪金支付给用人单位的一部分予以扣回;该金额未超过法律规定限额且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畴的,应由个人负担,不得计入当期成本。对超出部分所购直接材料支付给员工的应由个人负担相关税费及单位代扣代缴;为职工提供福利支出时,计入当期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以上费用可直接在利润总额中进行分配。
4、成本结转(科目)
会计分录:(1)销售费用:本科目是对企业产品)按月度或季度计提销售费用,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规定计入当期营业成本;按实际发生额,逐月确认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费用——租赁资产折旧”在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一级科目的核算。其中,“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应支付给相关部门及个人的劳务、业务招待费,以及由其所致的职工福利费。成本结转时,按发生额填入“管理支出(本科目借方)”;待实现后结转出:在成本中,实际发生者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的费用。具体结转为:固定资产折旧(或其他经营支出)—主营业务成本、委托方投资(或贷款)—政府补助(或银行借款-政府扶持资金—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支出);劳务中介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