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业务,是关系到公司生死存亡的基础。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而言,是一项与员工关系密切、利益关系重大的业务。人力资源行业的经营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确定经营战略、投资、销售策略等商业行为中,都需要以一定的成本作为决策依据。那么,人力资源服务业应当如何核算呢?本文就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读。

一、成本核算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以解决人力资源需求为中心的行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成本是一个大的方面。其生产成本是指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各种商品与劳务价值。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包括劳务成本和直接人工)以及各项税收成本。其中,劳务成本是指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支付给劳动者和提供劳务(包括为完成任务而支付各种劳务报酬)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劳动者提供服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薪酬)、支付给职工或其他个人的劳动报酬等所支付的款项。而直接费用则是指直接用于经济活动,如工资或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社保福利和住房公积金等所必需的费用和支出。直接费用是指直接用于劳动就业人数少或没有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来的费用,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以外的费用。
二、服务费用的计算
人力资源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办公费、企业服务费等,一般按月进行核算。员工工资是指公司提供服务取得的劳动报酬,是由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基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为员工提供各项福利,包括社会保险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等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由员工自行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41号)规定,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缴纳部分中扣除;员工个人缴纳部分,按照实际缴纳额计算;个人工资部分允许在50%记入工资总额内提取;实际发放的情况下计入当月工资基数;如果与实际发生额相差过大而没有进行明细核算,视为公司未向员工发放绩效奖励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属于特殊服务行业,按照规定不得计入工资总额。在会计分录中对此单独作出规定。注:企业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分别计算缴纳并计入当期纳税总额,计入“管理费用”和“利息”科目。
三、费用列支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服务业务实际,按发生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支。在实际业务过程中,人工成本和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无法区分。一般而言,成本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可计入损益的成本投入,其结果在成本中一般都要体现或者在各成本项目中,而其中又以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为最主要的构成要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不会像制造行业那样直接从产品中取得原材料,而是直接采用原材料,以节约成本,因此,成本中直接采购原材料的成本通常要高于直接采购产品成本。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如工资、福利、保险、各种津贴、职工福利费、水电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费用和财务费用。上述税金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计算并缴纳后,可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其中,作为费用时为发生额较大的项目必须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录中,且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在增值税法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而所得税前扣除则需按照25%计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摊销与税务处理。另外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费用(支出)是可以单独核算成本的科目,这就意味着,它主要就是用于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对部分支出在“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还有一些用于计算个税、社保基金、福利等支出;还有其他用途,例如员工补贴等费用也需要通过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来列支。其中特别说明的是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税费,准予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利润表成本项目,并按规定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与一般制造业相比有着明显优势:(1)人力资源服务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范围更加方便快捷;(2)用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通过税前

四、专项费用支出核算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需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及相关工作环境等情况进行预估,并根据预估的结果,做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方案,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效率。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会对各项费用进行分摊,如人力成本、工资福利费、培训费等。在发生相关费用时采用备用金的形式在发生时计入相应项目中相应支出科目中,将其作为当期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处理。注意事项:由于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特殊性,通常需要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级别,因此公司内部管理也不同,并不是所有员工都能获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因此人力资源机构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就要将薪酬福利按照一定标准进行代扣后发放。支付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在发放时应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及时进行申报抵扣。同时,还需对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对其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复查和评价,并记录其所用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客户满意度等数据,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参考依据。
五、利润分配及纳税调整。
利润分配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为了增加企业的利润,很多企业都会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但由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特殊行业,没有被核定收入,所以没有特殊的纳税规定,但一定要重视它。首先,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在我国是以纳税为目的,所以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就需要关注并按要求进行税务处理或者纳税调整,因为很多企业在发生这些税收事项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就可能会有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所以企业应该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才能让我们减少税收损失,从而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
六、费用支出明细及报表说明。
费用支出明细包括:员工工资、社保、工会经费、差旅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支出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费用支出应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及时调整和补充。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及时归集并计提相应的费用。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应纳入业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