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下,用工类型主要可以分为直接用工、间接用工、混合用工和异类用工四种。直接用工又可以细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包含了非全日制用工、内退待岗员工;非劳动关系包含了劳务关系、承揽关系和代理关系,这些关系又可以称之为间接用工。混合用工通常出现在大型的集团企业,包含借调调遣、员工共享。异类用工是随着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发展,出现的一类机器人+、互联网+的用工模式。

劳动关系是最常见的用工模式,其中包含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全日制劳动关系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时、加班、年休假、病假和劳动关系解除均有法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要求公司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四小时,每周二十四小时。公司无需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15日发放,不受加班、年休假、病假和劳动关系解除等法定的限制,无需购买社会保险(工伤除外),公司可随时与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金。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重结果,轻过程和管理。
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类似,但承揽关系中还同时具备承揽方自行提供设备、器具等要素,而无需公司提供。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本质,主要来源于公司将人力资源的外包,即公司不再负责用工人员的招聘、录用、建立劳动关系、购买社保、解聘、终止劳动合同等系列的管理行为。
劳务外包是更大程度上的间接用工。如果劳务派遣只是外包了人力资源管理,那么劳务外包除人力资源管理外,还外包了劳动过程的管理。公司不再对劳务外包的业务部分作任何的人员安排,统统将由外包公司承接。
这些灵活用工的模式,是企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可供选择的有效途径。企业在适用不同的灵活用工模式时,需要首要判断该工作的性质是否能够适用这一类型的用工模式,能否顺利转化,并且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力资源和法务团队,在日常的用工管理中去不断地完善协议条款的落地和实际履行问题,防止出现用工模式混乱的情形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