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市场的蓬勃发展,灵活用工等新型用工模式应运而生。然而,这种模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法律问题,如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社保缴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梳理,并对其亮点进行解读。

一、对比梳理

1. 灵活就业人员定义:《正式稿》将个体经营者扩大为包括未进行工商信息登记的经营者,扩大了灵活用工人员的主体范围。

2. 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正式稿》缩短了登记审核流程和视同登记的工作时长。

3. 养老、工伤保障体系:《正式稿》允许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办理养老保险,并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4. 技能晋升体系:《正式稿》鼓励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一定补贴。

5. 政策保障:《正式稿》出台了社保补贴、创业扶持、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

二、亮点解读

1. 灵活就业人员定义准确化,扩大了灵活用工人员的主体范围。

2. 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使办理流程更加便捷。

3. 逐步建立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保障体系,保障了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4. 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技能晋升体系,鼓励进行技能提升培训。

5. 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保障,包括社保补贴、创业扶持、生活保障等方面。

综上,《正式稿》在多个维度保障了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有助于促进灵活用工市场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