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一种企业根据需求灵活聘用人才,双方无正式全职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有四种形态:


1. 时间上的灵活:如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薪,平均日工时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工时不超过24小时。


2. 雇佣形式上的灵活:如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


3. 服务形态上的灵活:如业务外包,将某环节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商。


4. 就业形式上的灵活:如平台型用工,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新兴就业形式。



灵活用工适用于劳动密集型、高流动性、人工成本压力大、平台型新兴企业等。企业实现灵活用工的方法包括:


1. 盘点岗位,确定哪些岗位适合灵活用工。


2. 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如劳务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


3. 建立内部流程,包括甄选机构、签订协议、法律文本、上岗培训等。


4. 做好与服务方、劳动者的法律文本和用工管理。



灵活用工在国内发展迅速,尤其在疫情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实施灵活用工。这种模式既能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又能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灵活性。


总之,灵活用工是一种适应时代发展的用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用人选择,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灵活用工将在更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