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意见》出台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精神,从社保体系建设、职业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入手,推动落实《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作为劳动力密集市场中直接参与主体之一:企业在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时,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应当具有相应程度的劳动能力”等条款却存在认识误区。对于广州企业而言更应当关注员工自身权益。对于人力资源成本投入偏高问题将成为企业面临的挑战。

1.对劳动法的认识误区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应当具有相应程度的劳动能力”等条款是指: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即根据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且具有劳动的目的(如:劳动报酬)。然而,广州市人社厅发布的《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用工情况调查研究》(以下简称《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在广州市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私营单位中:62.5%、私营单位中非私营单位有62.4%、私营单位有62.6%。以私营企业为主体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劳动力供求关系进行调研后发现:私营单位招聘员工存在“招工难”问题。根据广州公布的《2013年广州市劳动力供求信息》显示:2013年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流入达到376.6万人以上后,就业形势仍比较严峻。截至2013年底,广州市户籍劳动力总量达到1688.2万人以上。其中:非全日制就业人口735.2万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377.7万年;企业用工人数达82.6万人。

2.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投入不足

人力资源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通过对全国543家规模以上人力资源企业的调研发现:94.8%的规模以上企业主要是依靠人力资源收费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其中薪酬支出占人力成本支出比例最高,达95.7%。由此可见,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从广东企业人力成本支出情况来看:广东企业的人均社保支出与当地人均 GDP水平、平均工资水平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距,这说明广东企业的人均社保支出水平相对较低、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另外广东平均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也反映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总体偏高。广东省社保征缴的成本中仅有30.5%为人员服务项目,其他部分均由劳务派遣费用组成以及其他非管理类支出构成。

3.基层人力资源机构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广州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已超过600家,从业人员数量也有3万多人。但是广州市基层人力资源机构从业人员在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等方面普遍不高,且业务水平相对滞后。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中,硕士以上学历占到45%,专业技术人员超过10%;大专及以下学历占到20%左右。由于基层人才缺乏,导致了全市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导致基层机构的业务规模很难扩大。

4.对劳动者权益诉求重视不够

调查结果显示,92.7%的被访者反映,企业对劳动者权益诉求重视不够,未充分重视劳动者维权工作。对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建立健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在涉及员工权益诉求时给予充分理解与尊重,并尽可能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二是要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劳动者权益诉求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三是要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