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为保持员工的正常工作,合理调配好员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支出的一定比例支出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含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等。一般按照工作时间不同,平均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在计算人力资源成本时,应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成本监审等因素。人力资源成本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使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得到保障。此外,对劳务派遣工应纳入到生产经营成本中处理。

一、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法:人力资源成本=工资总额/工作时间(小时)×工作时间×工作量系数×工作时间×系数×(平均工资/工作时间)。工资总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70%+社保(公积金)×25%=15,999×30%×60%=1,186.69元,扣除应缴税额后金额=17,049.65元。公式为:工资总额=人工成本+公司支出社保(公积金)+补贴=182,046.13元(其中15,921.42元)×70%=17,428.28元,此项合计11,423.89元在企业工资总额中可以扣除!该费用在员工离职时也是应扣除的范围内。另外的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指个人所得税或企业年金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企业交纳的保险费;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员工缴纳的个人部分应计入企业在本年度成本中的项目。

二、适用范围及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每一会计年度末进行总预提各项费用之和作为管理费用,计入利润总额。其中:职工薪酬、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计入工资总额,按财务会计核算的办法进行列支。人力资源成本(以下简称用工成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社保基金所缴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劳动待遇等。其计算公式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费×(1+6%)。

三、一般规定

对于不同企业,其人力资源成本的确定标准是不一样的。有些企业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人力资源成本的,而有些公司则是以小时来计算成本的。如果在某一时期内,对某一特定劳动者实行一种固定工资制度,这种固定工资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动力市场,而不适用于全部市场。对于所有劳动力,可以根据该劳动力市场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单位也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70%。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计算或确定应支付的所有工资中扣除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后计算职工平均工资或者确定。

四、特殊要求

企业为实施战略而调整人员结构的情况很多,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办法。1.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劳动者长期工作在标准工时之外的部分计算为非货币报酬;2.对劳务派遣工进行特殊技术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费用;3.增加员工福利、保险、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特殊岗位安排员工实行职务津贴制度;5.为支付职工子女保教费而支出;6.延长法定工作时间;7.提供工伤保险待遇;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时,可以根据情节进行调整,比如:“工资”应是全部平均数额,也可以将部分计算为平均每个员工的最高工资数额;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对其进行补偿并支付职工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国家规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