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原固定工身份:1986年9月30日前在国企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
下岗国企工人:2001年12月22日前下岗的国企工人,且后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的女性。
缴费年限:50岁时在工人岗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
2. 岗位性质决定退休年龄

若50岁时仍为工人岗位,可申请50岁退休;若转为干部岗位,则需延迟至55岁。
3. 弹性退休政策适用

即使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符合条件的女性仍可通过弹性退休机制最早在50岁退休。
4. 地区差异需注意
江苏与河北是全国少数明确允许部分灵活就业女性50岁退休的地区,其他大部分地区通常需55岁。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前核查自身工龄、岗位及缴费记录,以便及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