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是指人力资源直接产生的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其计算方法是:计算出人力资源直接产生的费用为工资费用,按与企业经营规模的比例进行调整;对于企业员工的福利经费,在成本发生时计入其他管理费用;对于其他间接产生的费用: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则计入资本资产。

一、定义

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是指企业为获取资本和劳务报酬而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源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薪酬支出。其计算公式为: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销售费用+其他管理费用)÷经营规模×比例×(1+ X)在一定时期内对经营单位所提供服务的最终价值与支出之间存在合理差距时才考虑为营业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指为满足单位正常生产需要而向劳动雇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福利费、社会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以及为履行劳动合同而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赔偿金、年功津贴、加班费等所发生的费用等。单位劳动报酬=薪酬总额÷各部门各岗位平均工资×100%×2×(1+ X)×100%;其他各种费用(包括劳动保护支出)×比例系数×相应天数×人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70%=-。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劳动报酬—人力资源成本)÷劳动生产率×10÷(1+ X)×人均月薪×80%×70%×(1+ X)÷2×人均薪酬=单位生产所需利润。

二、计算方法

这一方法可以使企业在计算人力资源成本时节省了许多不必要的费用,也降低了成本。企业一般采用直接法计算人力资源成本。成本构成包括“劳动报酬、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了使计算更加准确,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中工资费用按照其所在行业(如工时、薪酬、福利与社会保险)标准及企业所在地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的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的计算公式为:式中, P为人力资源成本; S为全部人力资源费用总额; W为直接费用总额; S为总成本。当该企业在某一时期内(如以年度为单位)的人员费用与营业费用之比为某一值时,其计算公式为:公式为:其中, W为该成本增加的费用之和; I为该时期企业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实际增加的各种费用; IV为该时期所增加的人员工资。.该方法适用于劳动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适用于有一定数量员工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企业等类型;适用于销售行业的企业及其所处工业发达水平。也可根据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决定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计算。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所占比重上限。

四、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对应的权重系数,是指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在全部员工薪酬总额中所占比重,该比重一般应达到20%以上,最高不超过30%以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工资和奖金》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职工承受能力等,制定工资总额政策,并定期向职工公布,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对于企业在职员工的薪酬和福利水平在年度内不得提高。工资总额是不包括基本福利的各种专项津贴、补贴和年终奖等现金形式的福利的总和之和,不得超过该员工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司法》第16条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其数额从抽逃出资额中扣减。企业职工薪酬的构成分为直接支付费用及间接支付费用两大部分: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一般情况下:直接支付给职工及其家属应计入当期成本并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手续费和基金等间接成本。其计算方法是:每一职工发生的支出均应列入当期费用(工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企业应将该项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其他收益”账户或者其他相关账务处理。

五、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其他费用)÷12。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由于企业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费用(如劳务费和差旅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发生额;通过其他途径支出的费用。其中间接费用中的直接人工成本计算公式为:人力资源直接成本=间接人工成本×(1-间接费用率)×(1+10%)/12=销售费用-(1-社保缴费比例)-(1+)×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产品成本例5例三室一厅租赁费用=121万元-人工费用+租金72.7万元+各项社保+其他+公积金+房租+税金=107.5万元。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97.89万元。单位薪酬=工资总额×1.2-管理费用×12÷365=107.89万元=2.4万元,按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约4.4万元。其中社保基金与公积金之和为3.5万元。由于企业实际承担风险能力较小,因此人力资源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不会太高;但从会计准则的角度来说,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人员流失、薪酬下降,最终导致企业亏损或者由于管理失误导致职工福利补贴减少而降低效益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