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以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的一个企业经营成本项目。它由会计分录、会计科目、财务报表组成。具体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保险基金等费用。其主要内容是指一家企业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完成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员支出以及因从事某种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等。本会计科目主要核算以下四个方面:劳动报酬支出;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生育与抚恤福利投入;培训支出;薪酬支出和管理费用开支;其他(工资外福利)开支(1)劳动报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计入有关成本科目,如社会保险(按缴费基数的12%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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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缴纳职工福利费的具体项目,可按以下方法核算:
①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与工资薪金有关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该福利费发生额,按实际发放情况将福利费归集到本科目;②福利费发放:按本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工会劳动证明的应发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将福利费归集到本科目;③补贴: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与工资薪金有关的其他各项补贴,应直接计入福利费扣除项目,按实际发放情况将补贴计入“管理费用”科目;④其他:福利费中列支的与奖金、津贴等直接相关的福利费以及未列支的补贴应按规定摊销计入“营业外支出”等其他费用项目。
2.计算员工福利基金的数额和支付时,应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入管理费用开支科目。
具体数额可按有关规定确定。(2)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公积金。应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中,包括企业所得税、企业年金。工资总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部分,由企业在计算管理费用时准予扣除,职工个人不超过月收入8%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项目和数额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存比例和缴费额计算确定并按实际缴费基数计提。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为了职工住房消费,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缴存或专户存储的金额。企业应当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的住房账内,计入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并根据职工本人、配偶和父母的意愿提取、使用或者贷款买房。具体提取和使用时间不得超过本人、配偶和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职工如要求提取该总额时,应在提取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与技术资料,经单位批准后可转为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4.发放生育与抚恤福利支出时,应直接计入“生育与抚恤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按照《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符合规定标准的生育与抚恤福利费,其中生育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围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及计划生育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生产期间的生育津贴及计划生育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生孩子假期间未休完但应补足未休完的生育医疗费、生活费等项支出按“生育与抚恤福利费”科目核算。由于生育与抚恤的特殊性,企业向员工发放的生育与抚恤福利支出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发生。除“生育与抚恤福利费”科目外其余相关科目均须计入当期损益。##image_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发放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后,应将实际发生额(含扣除各项支付费用)转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利润分配。如果没有结转成本而将其转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相关业务中支出时,应当将该项支出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或进行利润分配;未结转成本而将该项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利润率分配的,应当在发生该支出的当月将“生育与抚恤福利费”科目转入上一年度实现了利润或出现了亏损的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