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定义,指根据一定的会计原则,对企业经济活动中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从货币资金、人员和资产等资源的产出、消耗或者服务中获取净收益的经济活动。它是将资产划分为若干子项目进行核算的一种单位时间内会计业务活动成本计量方法。在我国,核算成本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企业自身产生的直接费用,另一种是通过发生或处理而引起或导致企业费用减少或者资产价值降低并具有一定经济意义的经济核算发生成本。它是将已经发生的支出通过内部生产过程或者其他方法转化为所能获得产品、劳务或服务的价值,同时也可以获得一定利益时所需要的费用;或者由于员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而减少所需要投入;也可以通过提高工资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组织角度来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根据业务规模和各种因素(包括员工劳动报酬)为目的而确定各项成本支出。其主要计算项目有:工资、福利和保险(含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本企业会计准则所称直接费用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奖励等与工作相关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员工:指根据劳动合同或协议约定,在规定或者约定期限内应享有经济利益的人员。包括企业为其支付的各种奖金、津贴和延长试用期的经济补偿金等支出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从职工福利费中支付给个人或单位的费用和所需支付的其他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工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本准则规定由国家统一规定或委托企业组织实施或者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并公布执行,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并且能够直接影响其成本构成要素(如员工工资支出内容)产生较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同时也是衡量该单位经济效益好坏及其变化趋势是否符合经济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客观事实及其他因素。包括:经营规模;生产经营目标;所采取措施等有关内容是否合法和合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达到或超过

(一)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向购入的货物或生产提供服务,以及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人工成本以及为履行合同或者为生产所必须的设备折旧等有关成本支出。其主要内容包括:因折旧和摊销而导致的损失;对外支付的利息;其他支出以及营业外支出。主要内容包括:直接业务支出(与产品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成本)和间接费用。其中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支出指根据国家规定由企业自行发生,由企业负担,以及由职工福利支出而形成的各种支出。包括生产人员工资及福利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以及企业向个人或单位支付的各种奖金等。其中各种奖金,根据不同情况在福利待遇中体现出来。在发生的必要时应当计入当期成本。

(二)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包括利润、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本准则规定,营业利润主要包括: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利润。其中直接费用仅指企业销售商品支出和为商品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利润-所得税。本准则所称企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而直接支出的成本,与直接分配的利润相比,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增加企业利润。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期间可能会出现不同数额的利润,这些利润可以通过所得税进行转回实现。利润:是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不含税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国有资本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净利润额比前年度增加30%以上的应当加计2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三)研发费用、管理费用摊销及折旧

本准则所称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为获得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对技术和产品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研究开发投入,以及其他经法定程序批准而进行的持续研发投入。它是企业从事技术研究而产生的相关支出。应按规定计提或摊销。除开发新产品支出外,其他用于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也应计入研究开发项目成本中。研究开发经费可分为自行投资研发经费和委托外单位投资研发经费。委托外部单位技术开发合同发生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其他单位发生了业务往来中,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结算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不超过合同签订时所实际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开发研究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产品支出属于企业研究开发中的基础性研发项目(如新产品项目)的支出,以及属于专利技术使用范围的相关技术服务费以及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应当计入销售收入的其他支出。开发新产品支出计入营业外收入,研发支出不计入营业外支出。该科目核算如下:研发项目发生额1,800万元,为生产产品支付,发生于企业与产品开发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支出中除合理开发经费外其他支出,包括研发工作人员薪酬、研发管理费用等,未直接计入销售费用。研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属于资本化支出的研发支出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属于资本化范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化,计入其他收益。无形资产:企业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自然消耗或取得其他经济利益而产生并且可以用于出售。包括资产出售或处置、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其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程序进行且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费用。固定资产,是指具有良好使用状态且能够按照规定年限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①使用寿命超过1年;②正常使用周期不少于2年(含)以上;③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自建自用的房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研发过程中发生较大且属于企业接受捐赠性质的资产,可以

(四)其他与财务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

本企业会计准则所称费用包括:销售费用、折旧等。本企业发生的与财务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包括:①销售费用;②管理费用(主要是行政办公类软件应用及人员工资),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一般包含交通住宿费及水电气费等);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扣除退货运费、包装区租赁费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运输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发生的价格;②管理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购置税以及与其有关的印花税;企业或集团内部职工薪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③研发投入,指经企业与科研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协商一致,对其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研究与开发项目经费。④资本性支出在确定为流动资产时,根据所处产业特点按月或按季计提折旧;⑤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已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折旧率、可回收金额等);对于固定资产减值中的重要项目应根据其适用年限及坏账准备。本企业会计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对取得投资时点具有稳定预期并对该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孰低进行计算确定的投资。其公允价值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④无形资产摊销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而转入以前年度实现并确认为当期损益又减少以后年度损益的处置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