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或减少,对企业降低财务和业务经营结果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也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中必须面对和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为企业及其员工,在具体会计操作中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也称为“人力资本成本”,指在一定时间内支付给员工所发生的直接相关现金流(或投资)、直接相关商品或劳务支出以及与员工工资水平相关的薪酬与福利支出等。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准确反映某一特定期间内员工个人及其所属部门所创造价值,我们把其分成五个部分:劳动投入(即薪酬、奖金、津贴、补助等)和劳动生产(即薪酬、补贴等)两大类(见表1)。

一、薪酬

指企业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分配,从其所有者那里获得的报酬。一般来讲,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浮动薪酬两大类。基本薪酬根据员工任职时间而不同,主要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种形式。基本工资是员工每月在企业工作所获取的报酬;绩效工资是员工通过工作表现获得的报酬。工资总额一般指企业雇员年度平均工资总额,其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量确定,工资总额通常不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如果不考虑上述因素,则按雇员薪酬总额作为工资总额标准,实际发放工资时按照发放时点予以调整。

二、奖金

奖金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而对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奖金,根据其不同性质、形式和价值,有不同的金额和形式。企业发放奖金时,要根据不同员工,采取不同方法:①根据员工贡献度,从激励的角度,采取“直接”“间接”等形式发放;②根据工作绩效,采取“绩效+奖金”形式发放;③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地区奖”“区域奖”“地区奖”等形式发放;④根据员工业绩,采取“目标奖”“年薪奖”“季度奖”等形式发放;⑤根据员工所在部门)业绩,采取“业绩奖”“季度奖”等形式发放;⑥根据员工表现,采取“优胜奖”“绩效奖”等形式发放。企业在发放完奖金时,要根据员工本人的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等来进行分析和计算绩效奖金标准,并根据对员工绩效贡献程度高低而进行发放。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不作强制性要求;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尽量减少奖金发放;对于新进入或有特殊业绩要求的企业则更应严格执行该标准。

三、津贴

津贴是由员工提供,用以补贴其工作的人员或物质上的保障或补偿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津贴并不总是存在。由于各个企业所提供津贴种类有所区别,津贴的金额也不一样,所以需要将那些用于各种工作类型的津贴或补贴,以其在总成本中所占百分比表示出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一个员工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了激励他创造更多价值,他有权选择津贴或补贴金额最高的那部分。对于那些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者,为了调动他们创造更多价值并且不损害他们的健康,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补贴。然而,由于这种补贴是针对于劳动者所具有知识技能、技术经验或专业技术水平而言的,因此,也需要考虑到人力资源成本的实际计算过程,而不是单纯考虑薪酬的金额。

四、补助

对于企业员工个人及其所属部门发生的其他与收入有关的现金流量,是指与个人及其所在部门创造价值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企业应将其作为递延收益核算。与薪酬、奖金支出相同,补助也应作为递延收入(税金)核算,但其最终用途不同。会计准则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①公司为鼓励优秀员工提高工作效率而发放的工资;②公司支付给个人及其所属部门以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等补偿性资金;③企业购买职工个人或集体产品所支付的费用;④公司为对员工进行教育而发放的费用等。工资收入是直接将工资作为递延收益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