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实务中,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有很多计算公式,比如:①人力资源费用=工资薪金支出+福利费+工资外增薪税×20%;②销售费用=不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950×25%;③管理费用=工资中的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25%;④工资薪金总额=员工年薪×70%+奖金+福利费+社保成本5600-10=4620元(其中:工资部分和社保缴纳费用在税前扣除),员工个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自留用的,应在每月1日至15日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要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他与职工提供劳务有关的费用,包括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差旅费及福利费,以及与此有关的水电费;由企业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一、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为支付给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或者与其有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货币性福利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各类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不能税前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工资薪薪所得=(职工薪酬-薪金补助)×(1+货币性福利—基本保险金)。本例中,公司向员工发放年薪15万元。同时,企业还应根据公司管理规范,按月发放包括基础奖金、年终奖在内的员工薪酬,该部分薪酬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按每人每月5000元标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企业应为发放给其员工的各种补贴,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补助、交通补助等。
二、奖金
奖金是指企业为了实现本企业经济目标,对特定职工给予的一种特殊支付方式。奖金分为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企业以各种形式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奖金;以各种形式发放给员工或雇主个人的一种酬劳性质的奖金,属于企业薪酬中一种特殊形式;以各种形式发放给员工或雇主个人的各种酬劳性质的奖金,属于劳务报酬性质的奖金。如企业在年度终了时按规定为员工发放年终奖、提成和奖金等情况下,按规定应将奖金并入当年业绩收入计入当年损益时冲减相关费用化;对未实行“年终奖”制度但奖金数额不低于企业当年经济效益考核结果与上一年绩效考核结果之和的奖金部分,可计入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与上一年绩效考核结果之和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奖金一般不得计入收入总额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对没有实行年终奖制度但奖金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扣除年度所得税前扣除额时不得低于上一年职工平均年工资总额扣除60%;对于实际发放奖金超过上述限额后又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福利费
1.职工福利费的计算方法: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非货币性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等),应按照“劳动性福利”扣除原则进行扣除。2.职工住房公积金参照同类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扣除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所有权证〉过户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70号)中所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扣除标准进行计算扣除。其中包括按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生活补助、救济费、优抚金、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赡养老人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补助费以及其他费用提取的福利费。3.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1号)第三条规定:在计算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时采用合理方法对其合理性进行判断。对于按照现行规定已实行归集支付员工工资制度或存在多种福利项目的企业,在计算企业职工福利费应纳税所得额时可选择自行确定一个统一标准。
四、社保费用
①社保成本:按规定要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社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4号)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计入成本费用。③社保缴纳基数:按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2.5%核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当月实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以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实际参保人数得出月数(以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1。④职工福利费:扣除个人部分后按“工资”和“薪金”税前扣除比例计算的福利费可计入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