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的学习中,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在工作中,为了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会有很多种方式来保证其工作的稳定性--加班、轮休或者是给员工买社保等等。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无论什么原因导致了员工离职,也不管他们离职是否是由于人力资源不专业导致的,不管任何理由,只要其付出了人力资源费用就应该被承认,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这种错误做法不仅会使公司承担损失(比如你离职时给员工缴纳社保),还会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经济赔偿(比如员工跳槽的风险)和经济损失(比如你不需要这样去做)。

1、加班,其实也是一种报酬
我们的工作强度越来越大,而加班本身并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虽然每个人都在努力工作,但大多数人都在付出代价。加班是对公司业绩的贡献,也是对个人价值的一种实现。因此,加班也是一种价值主张,而不是一种报酬方式。如果你希望它不是一种报酬,那么请保持耐心,不要轻易把它看作一种报酬。
2、社保,除了社保可以降低劳动强度以外,还是一种福利
如果是给自己公司的员工缴纳社保,那是一种福利,不是对公司员工劳动效率的浪费,也不是公司对员工福利待遇的浪费,而应该是一种对公司员工来说更为公平,更为合理的一种福利。这是因为,首先,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劳动强度都是最小的,我们国家的劳动强度是世界领先的,它给我们的员工提供了最优的福利待遇。其次,对于公司员工来说,劳动强度是比较小的。因为它让我们获得了更多的休息时间来学习和提高自己,从而提高我们公司员工的能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于工作强度过大而导致疾病发生或者是死亡风险。这对我们公司和我们自己来说都是一种福利。

3、薪酬待遇问题
因为你给他们支付的薪酬福利等都是公司本身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所以,企业也应该给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以满足员工自身的需要。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员工就会担心自己将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也会担心如果离职后该如何办理社保问题。因此,企业应该让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清楚社保的缴纳方式。如果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那么该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而对于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应该按照相应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4、员工跳槽成本和公司经济赔偿
员工跳槽和公司的经济赔偿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就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一旦离职,社保就不会继续缴纳了。如果员工辞职后,需要自己去缴纳社保,那这部分就会成为损失,需要公司来承担。此外,如果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那这个损失将由公司来承担。当然,如果公司给了员工缴纳社保,那这样的损失也是可以由劳动者来承担的。公司支付员工的经济赔偿则取决于员工跳槽之后离职成本是否能够覆盖和如何填补其所付出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