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企业灵活用工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调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发〔2018〕18号),自2018年7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按时计付,并在每周五结算前一日将工资存入就业单位指定银行账户,不得拖欠。对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市区的,应当按照市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付工资。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个人承担。如果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付工资标准执行。
2:上海企业灵活用工补贴政策
上海企业灵活用工补贴政策,针对企业灵活用工人员,给予补贴。企业灵活用工人员,指通过劳务派遣、人才服务、外包、兼职、临时工等方式,向企业提供劳务的个人。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灵活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民政发〔2018〕35号)文件规定,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自2023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年度补贴4000元/人。
3:上海灵活就业人员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失业人员、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大学生、灵活就业创业者等。灵活就业创业者是指创办小微企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自由职业、兼职、打零工等方式进入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