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经营管理的水平决定了人力成本能否取得合理抵扣。以某企业为例,其生产人力成本=(1-2000)*3%=2800元。企业管理的核心在于提高组织和企业的管理效率。但这部分人力成本是否可以抵扣并没有一个统一定论,对此我们先来看一下人力资源成本抵扣的情况。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人力成本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成本,其成本不能抵扣。以人力成本为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下列项目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一)以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小额贷款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住房租赁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居住服务。(二)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文化体育休闲旅游服务,生活服务。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以及与工资、薪金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应纳税所得额。未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得税前列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与职工有关的非货币性福利支出、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从以上政策规定来看,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人力成本。

三、增值税

人力资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它既包括人,也包括物,还包括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对此,我们可以参照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对应的成本费用的规定进行。例如,企业销售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就会注明人力成本。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一般以开票信息为准,也就是说,人力成本要在购买金额的10%内才可以抵扣税款,且发票金额必须在合同金额的20%内。但如果企业有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服务,则以实际发生销售金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所以人力成本不得抵扣。

四、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抵扣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劳务报酬所得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税款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其扣缴义务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一)综合所得税率表中“附加扣除”项。对于符合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在按月预扣预缴过程中可以扣除;(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承租服务等三项以外的劳务报酬所得,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