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签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
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例如5月8日提交离职申请,最后工作日应为6月7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2. 试用期员工
仅需提前3日(自然日)通知,形式可为书面或口头。若5月8日提出,最早5月11日可离职。
3. 未签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小时工
法律未强制规定提前通知期,但建议提前沟通完成工作交接。若存在书面协议,需按约定执行。
4. 可立即离职的特殊情形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
注意事项:
急辞需通过协商或证明用人单位违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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