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关系与主体不同
灵活用工涉及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属于人力资源配置范畴。
委托代征则是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个人之间的行政委托关系,属于税收征管行为。
2. 目的与适用场景不同

灵活用工旨在降低企业人力成本,适用于短期、临时性或季节性项目,如电商促销临时客服、技术外包等。
委托代征则用于简化零星、分散或异地税收的征缴流程,如个体工商户税款的代征。
3. 风险与责任划分不同
灵活用工中,企业需对劳动者的用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工伤、薪资纠纷)。
委托代征中,税务机关对代征行为负主要责任,但代征单位需合规操作以避免虚开发票等风险。
补充差异:

操作流程:灵活用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而委托代征需取得税务机关授权并签订代征协议。
行业影响:灵活用工平台若不合规易引发虚开发票问题(如福建300亿案例),委托代征则更强调税收控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