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10万免税新政来了

一、政策核心内容

1. 免税范围

  • 月收入≤10万元的灵活用工人员(需完成税务登记或临时登记),可免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 部分地区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增值税和个税“双免”政策,或免增值税后核定个税(如湖南地区核定征收率为0%)。
  • 2. 适用条件

  • 需通过合规灵活用工平台操作,将劳务关系转为合作关系,个人视同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
  • 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委托代征资质,并出具完税证明。
  • 二、地方政策差异

  • 湖南: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月收入10万以下个税核定征收率为0%,10万以上为0.8%。
  • 重庆:定期定额户月经营收入≤10万时个税附征率为0%。
  • 其他地区:部分偏远区域附加税税率可能低至10%(常规为12%)。
  • 三、注意事项

    1. 风险提示

  • 需警惕未实际代缴个税的“伪平台”,此类操作可能导致企业后续补税风险。
  • 自然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 2. 成本计算示例

  • 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获取6%专票时,综合税费成本约为6.81%(含增值税6%+附加税0.72%+印花税等)。
  • 四、政策依据

  • 主要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9〕13号等文件,并结合地方核定征收政策执行。
  • 如需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合规平台确认细则。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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