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税收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筹划方案

1. 简易计税选择: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相比13%的一般计税可大幅降低税负

2. 反向开票新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收购废钢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具备回收资质),解决前端"无票采购"难题

  • 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500万元的自然人需转为市场主体登记
  •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可享受300%加计扣除,需做好立项报告和费用归集

    2. 区域性税收返还:海南、西部等园区注册子公司可获30%-50%税收返还,需通过业务分流实现

    3. 小微企业优惠:年利润≤300万企业可减免60%所得税,可通过拆分公司业务适用

    三、成本票缺失解决方案

    | 场景 | 合规方案 | 税负率 |

    ||-|--|

    | 个人供应商无票 | 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开 | 6.72% |

    | 大额居间费用 | 注册个体户(核定征收) | ≤3% |

    | 固定资产采购 | 加速折旧政策 | 递延纳税

    四、风险警示

    1. 禁止买票冲成本:将面临1-5倍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2. 避免私账收款: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3. 虚假申报风险:如虚构研发费用将取消资质并影响信用评级

    五、行业专项政策

    1. 废钢铁回收量占再生资源总量60%以上,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 2024年新政允许跨省异地开票,但需确保业务真实性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规模(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选择适配方案,同时注意2024年新推行的"反向开票"政策需满足实际经营和资质要求。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进行全流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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